员工想辞职公司以其处于哺乳期为由拒绝 一般哺乳期被辞退如何赔偿
呱知天气讯,在工作方面,女性总是会面临很多问题,尤其在怀孕和哺乳期的时候,就要面临被辞退的风险。当然,也有员工哺乳期主动辞职的,但是,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个按理,即员工想辞职公司以其处于哺乳期为由拒绝!那么,一般哺乳期被辞退如何赔偿呢?一起来了解。
员工想辞职公司以其处于哺乳期为由拒绝
哺乳期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个案例,2021年1月31日,张女士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向张女士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0万多元。签订协议后,张女士离开了公司,公司却以张女士处于哺乳期,应当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由,撤销了双方此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要求张女士重新上班。最终,法院对于张女士的诉求予以支持,判决张女士胜诉。
一般哺乳期被辞退如何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哺乳期被辞退法规
(一)《劳动法》 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6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四)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如今只要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的,不管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其实都可以称之为合同工,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将女职工辞退,当然有特殊情况的话其实还是能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若是单位违法辞退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则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
哺乳期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哺乳期拖欠工资
拖欠哺乳期女职工工资的,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如果逾期未支付的,按应付工资金额50-100%支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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