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被搬走了 网友:就不能等雪容融一起下班吗
据网络资讯,随着冬奥会的结束,我们的冰墩墩也下班了。但是,大家多少对冰墩墩有点感情在,一时半会儿是放不下的。今天(22日)有人发现北京冬奥会场馆外的冰墩墩被搬走了 。对此,网友们非常不舍,有的网友表示:就不能等雪容融一起下班吗?
冰墩墩被搬走了
北京冬奥会结束
今天,2022北京冬奥会场馆外的冰墩墩被搬走了,就剩雪容融了。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对冰墩墩的不舍······
有网友问:可不可以整一个主题乐园让墩子一直营业啊
还有网友说:为什么不能等着和雪容融一起下班
更有网友疑问:为啥搬走啊,之前雪容融也在的啊
关于冰墩墩法律法规:
冰墩墩法律规定
冰墩墩的专有权归属于北京冬奥组委。冰墩墩的卡通形象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受著作权法第24条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盗版周边线上销售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冰墩墩使用场景
北京冬奥会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不得将吉祥物形象和名称进行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或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依法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的,应当遵守北京冬奥组委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冰墩墩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或者组织可以非商业使用。非商业活动的参与方不得借参与非商业活动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和北京冬奥组委各层级赞助企业除外。冰墩墩被新闻媒体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宣传报道中再现或者引用的,依法不需要办理许可手续。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不构成侵权。
著作权的侵权判定并不以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营利目的为构成要件,特别是在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情形下。因此,如果擅自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做成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在网上传播,即使不涉及收费,如果该行为未经组委会许可,也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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