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其他办事指南
重庆公租房退租
一、退租条件
公租房不住了随时都可以退回。
二、退租流程
到公租房小区的物管中心提出退房申请,在终止之日腾退住房,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租房押金还要在办完退租手续一个月后才退。
三、承租人需要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情况
1、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2、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确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限;拒不腾退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市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和购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转租、出借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六)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重庆公租房换租
一、换租情形
由于居住过程中人员的增减,重庆公租房管理局开展了换租流程,如一室换二室、二室换单间配套等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变更申请。
1、只能同小区换租,如需要换地方请到申请点办理。注意:具体换租时间请以所在小区房管中心规定为准。
2、租赁期间,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可以向小区房管中心申请换租户型。
3、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小区房管中心申请换租户型。
4、换租户型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租户型标准。
二、申请方式
符合换租情形的承租人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小区房管中心提交换租申请
三、申请材料
申请换租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
(二)换租人身份证明;
(三)增加的共同申请人按《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规定提交共同申请人材料;
(四)因结婚申请换租的提交婚姻证明,因生育申请换租的提交出生证明,因与父母合住申请换租的提交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购买
目前公租房尚未出炉可以购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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